根据《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(民族学院)2025年下半年出版资助计划》的要求,经申报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,现将入选资助项目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(共7个工作日)
二、入选项目名单公示
序号 | 著作名称 | 申报人 | 所在单位 | 著作类型 | 基础资助(%) | 学术成果加成资助(%) | 总资助(%) |
1 | 碑契中的水利叙事:湘桂邻界地区水利文化民间文献整理与研究 | 韦丹辉 |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10% | 30% |
2 | 形塑与整合:近代西南边疆中华民族观研究 | 高元武 |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30% | 50% |
3 | 畲族体育融合学校策略与实践 | 郭永红 | 教师教育学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10% | 30% |
4 | 浙西南民间戏曲抄本收集、整理与研究 | 黄丽群 | 音乐学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30% | 50% |
5 | 共同体视域下浙江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价值研究 | 姜文华 |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10% | 30% |
6 | 唐蕃人员互动与文化交融研究 | 王挺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30% | 50% |
7 | 浙江畲汉民歌的创新交融研究 | 谢华丽 | 音乐学院 | 学术专著 | 20% | 50% | 70% |
说明:学术成果加成资助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论文最高级别成果认定;
资助经费将按签署合同金额直接支付给出版社;
出版社将由研究院根据成果质量和主题统一安排。
三、异议受理
公示期内,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:
受理部门: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(民族学院)办公室
办公地点: 8A309
联系人:凌琳
联系电话:18057858878
受理要求:异议须实名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受理单位将对异议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查实的问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四、后续工作安排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研究院将与入选项目申报人签署资助协议。
签约后6个月内完成编辑加工,12个月内完成出版发行。
申报人需在出版成果中标注“本书出版支持单位: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、丽水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(民族学院)”,研究院将对资助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质量监督。
五、特别声明
入选项目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出版管理规定,保证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原创性。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,将取消资助资格,追回资助经费,并记入学术诚信档案。
附件
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(民族学院)2025年下半年出版-公示.pdf
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(民族学院)
2025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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