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系列活动
厦门大学徐雅芬教授作“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保障 —— 深入学习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〉》”专题报告
发布人:凌琳 | 发布时间:2026-09-26

9 月 21 日至 27 日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。作为我院配合宣传周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,9 月 24 日下午,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系列讲座(第十四讲)在浙西南革命老区学前教育示范中心 721 会议室举行。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徐雅芬教授应邀作题为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保障 —— 深入学习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〉》的专题报告。徐雅芬教授系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、福建省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理论人才、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、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、厦门大学中华民族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,兼任中国廉政建设与治理学会常务理事、福建省伦理学会会长等职务。她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、伦理学和党史党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,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、教育部及省级社科课题多项,在《光明日报》《高校理论战线》《国外社会科学》《思想理论教育导刊》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,曾获全国宝钢优秀教师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人物、福建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、福建省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荣誉。

讲座中,徐雅芬教授围绕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立法背景、立法过程和重大意义作系统阐释。她指出,这部法律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 年 3 月 12 日审议通过,经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公布,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,是新时代落实宪法相关规定、依法处理民族事务、推进民族工作的基础性法律。讲座系统回顾立法历程:从 2021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到 2023 年 11 月正式启动立法工作,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、广泛征求意见凝聚社会共识。她强调,该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要求转化为国家意志,把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,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,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清晰可操作的遵循。

徐雅芬教授还深入解读了该法“序言加七章” 的体例结构与核心内容。序言系统阐释了各民族共同开拓疆域、共同缔造国家、共同书写历史、共同创造文明、共同培育精神的 “五个共同” 历史观,明确国土不可分、国家不可乱、民族不可散、文明不可断的大一统信念,这也是 30 多年来我国民族领域法律首次设置序言。法律围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、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,通过坚定 “五个认同”、深化 “五史” 教育、塑造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文明标识、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制度安排,以法治方式推动文化认同落地,彰显法律的政治性、原则性、宣示性与导向性。

讲座结合地方实际谈到,丽水等地丰富的畲族文化遗存,可作为挖掘保护中华文化符号的实践载体;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完善,能够为本地民族文化资源融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提供制度支撑,为与会师生立足本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带来有益启示。整场讲座内容详实、解读透彻,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导向,为师生深入学习这部法律、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提供了系统辅导。

本次讲座有力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贯彻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对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。(作者 韦丹辉)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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